(一)范圍對象及補貼標準:在鄭州落戶且在鄭州轄區內創業的青年人才,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并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可申請10000元一次性創業(幫扶)補貼。
(二)申請程序
1.申報。創業(幫扶)補貼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2.審批。各縣(市、區)人社局或鄭州市級孵化園區核實真實情況,匯總后報市人社局審批。
3.資金撥付。市人社局將擬補貼名單報市財政局審核備案,審核后由市人社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
(三)申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
2.身份證;
3.畢業證;
4.《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
5.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6.《創業扶持項目(補貼)真實信息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