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收入是一種常見的偷稅手段,稅務機關在企業檢查的時候,通常都使用哪些手段進行隱匿收入的稽查呢?
1、實物勘查法
實物勘查法就是對被查單位能見的實物通過實地勘察,然后與賬面核實的方法。檢查組進駐被查單位后,先到生產經營現場進行實地觀察,看被查單位有無閑置固定資產,尤其是閑置的可出租的房屋和可進行對外加工、作業的機器設備,以及下腳料、副產品的管理、銷售等情況,并走訪和詢問有關人員,掌握情況后再查閱有關收入賬簿。若賬簿中沒有反映或沒有全面反映這部分收人,則該單位存在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的問題。
2、實物收付核對和盤存法
在企業經營業務中,如果企業隱瞞貨物的銷售額,一定要隱瞞貨物的銷售數量,而貨物的銷售數量是要受“期初存貨十本期進貨=本期銷貨十期末存貨”這一公式制約的。如果注意檢查實際收付記錄,加上實地盤點存貨,就可以找出破綻。這一方法適用于貨物存量少的單位。對于貨物存量大的單位,檢查人員可以先對材料、產成品會計及倉庫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成品等物資的出入庫賬冊所記載的收(入庫)。付(出庫)、余(賬面庫存)進行核對,然后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某些品種進行實地盤點,并加以綜合分析,必然使隱匿的收入顯現。
1、業務配比法
一項會計業務的發生,必然和其相應的會計業務相互配比。如某些產品銷售業務的發生必然和其有關的運輸費用相配比,檢查中,若發現企業只在賬面上反映“運費”,而無與運輸費用發生相關的銷售業務,就有可能存在收入不入賬的情況。
2、產能核對法
檢查人員可以把企業生產部門的生產統計日報、月報和年報中反映的產量與會計賬表中反映的產品(含次品)入庫數量進行核對,若數量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賬外產品,當然也就存在賬外收入。檢查人員也可以根據生產部門的統計數量掌握了解企業的生產能力,計算出產品的產量,并通過該企業的產銷比率計算出應實現收入數和企業實際銷售收入數相比較,若相差較大,就很可能存在著隱瞞收入的問題。
3、分析復核法
數量分析,根據各單位正常的投入產出比,確定單位產成品的入庫是否正常,進而判斷有無將產品從“后門”銷售轉內賬的可能。
價格分析,依據會計資料中所記錄的上期各主要產品的銷售收入與銷售數量,確定上期主要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然后依據這一價格乘以本期銷售量,計算出本期銷售收入,并將此收入與本期賬面銷售收入進行對比,看看兩者是否大體一致。如相差較大,則很可能存在收入不入賬或少入賬的情況。
1、例外查詢法
就是根據該單位正常的內部制度,查找例外線索,然后進行深查的方法。如在某單位進行收入檢查時,在了解銷售權在經營部門的情況下,發現幾筆大額應收賬款的當事人是公司下屬部門的負責人,這就是一個例外情況。通過找當事人談話并運用函證法,證實了這幾筆應收賬款均為虛掛,而且早就被當事人挪用。
2、往來函證法
有的企業為了要隱瞞銷售行為,必然要假借“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負債類科目,然后借故提取現金或轉出后用其他銀行存款形式存入賬外。對這類問題,檢查人員只要通過發詢證函和必要的外調進行往來賬核對,定能查個水落石出。
3、銀行資金追蹤法
有的企業隱瞞銷售收入,將產成品不入庫、不記賬、直接銷售,所得款項不記入外賬,不在對公賬戶記錄。往往以企業控制的個人名義辦理的銀行卡單獨記賬外銷售收入,在這樣的情況下,檢查人員需要開展資金追蹤調查,終究會發現其中的證據。